2017/07/20 09:17

男沒付包養費 沒收106萬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北市男子林男四年前冒充科技新貴,謊稱願以每月三十萬元包養,騙得六名女模陪睡一次到四次,再以假支票搪塞或偷拍性愛光碟威脅,甚至逼被害人提供其他女模資料讓他再去騙其他女子,林男否認,但法官查出,林男的公司當時每月要還銀行貸款本息,至少六十萬元,根本很難提供每月30萬的包養費,且被害人均強調為錢才陪睡,最高法院昨依強制性交、詐欺得利等罪、判林男十四年七月,且須沒收原本答應也給人家的包養費、一共106萬,全案定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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