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蜂沒我會死" 法官竟放槍砲重犯10萬交保

"蜜蜂沒我會死" 法官竟放槍砲重犯10萬交保 | 華視新聞

黃韵筑 綜合報導  / 台南市

一名槍砲犯張姓男子,多次涉及槍砲案件,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他有逃亡之虞,因此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張嫌坦承犯案,但家裡養了200多箱蜜蜂,需要他照顧,不然一週內就會死亡。法官認為「本於愛護生命,讓所養蜜蜂不會發生死亡憾事」,裁定張嫌交保釋回。而此份強制處分書一出,引發外界譁然,批評該法官是「愛蜂法官」。

法官在處分書中提及,被告坦承以電鑽貫通槍管,有改裝槍枝、槍彈事實,且遭遇查緝時當場逃跑,先前還有2次被通緝記錄,犯嫌重大。然而,張嫌聲稱有200多箱蜜蜂需他顧養,認為嫌犯可以交保,沒有羈押的必要。最後法官諭令交保10萬元後釋回,還在處分書最後加註「本院已將被告釋放,併此敘明」。

檢警得知結果相當傻眼「張嫌既有改造槍枝能力,也有通緝紀錄,萬一人又跑了,難道要警察冒生命危險再抓一次?」而一名資深法官則認為,法官寫裁定書時,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會避免將具體偵查資料寫於裁定書內,或許養蜂不是法官考量嫌犯交保的唯一理由,只是不便在強制處分書裡寫明。(圖片來源:翻攝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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