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4 13:14

通緝犯稱"要養蜂" 法官竟放人

劉漢生 邱君萍 邱顯雄 報導  / 台南市

台南市刑警大隊這個月8號,逮捕到一名槍砲通緝犯,移送台南地檢法辦,檢方認為有逃亡之虞向地院聲請羈押,然而審理中,這名通緝犯跟法官說,家裡養了200多箱蜜蜂,如果被收押了,蜜蜂沒人養會死掉,沒想到地院法官就以「本於愛護生命,讓所養蜜蜂不會發生死亡憾事」,裁定10萬元交保,這個裁定讓警檢傻眼,警方更是搖頭,辛苦抓人,法官卻放人。

裁定交保讓檢警傻眼,尤其是辛苦抓人的警方,滿腹無奈卻有口難言,不過警方表示,會再蒐集更多證據,交給檢方上訴,希望能夠把嫌犯關起來,否則交保了又逃了,再犯案又得費力抓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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