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韵筑 綜合報導 / 美國
夏威夷一名30歲的男子達倫(Daren Young),日前違反「保護令」,原因是在5月22日當天,打了至少144通電話騷擾前女友,還傳送令人感到噁心的簡訊。對此,法官羅翁達(Rhonda Loo)判定,他不僅要面臨入獄、罰金等處罰,還必須寫下144項「讚美前女友」的話,而且這些讚美不得重複。
根據《每日郵報》報導,達倫與前女友分手後,女子在今年2月申請保護令,不過,達倫卻知法犯法,日前在一天短短3小時內,不斷以電話、簡訊轟炸前女友。事後,他坦承後悔,供稱「我已經準備要向前看,還要照顧我中風的母親,保證絕對不會再犯。」
對此,法官羅翁達表示,達倫的行為非常幼稚,她說「我不知道該將他的手指剁了,還是將他的手機拿走,才能阻止他繼續使用手機騷擾別人。」並補充道「你短時間內別再使用手機,我也希望你的前女友已經換了號碼。」
而達倫也因此被判入獄157天,還得付2400美金(約台幣7萬元),加上要完成20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另外,法官要求,他必須在144天內,寫下144項對前女友的讚美,且不能重複,為他不成熟的騷擾舉動,付出代價。(圖片來源:HuffPost)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