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7 12:45

涉槍殺運將冤獄再審 林金貴改判無罪

古芙仙 榮昊北 報導  / 台北市

11年前,高雄男子林金貴被指控在鳳山槍殺一名計程車司機,2010年被法官判處無期徒刑入獄,他不斷喊冤自己沒殺人,透過冤獄平反協會成立救援團隊提起再審,去年4月高雄高分院裁定再審開啟,釋放關了9年的林金貴,如今再審二審結果宣判,合議庭認為檢方所提證據無法證明林金貴涉案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聽到法官二審判決無罪,親自到場聆聽的林金貴露出笑容,簡短表示感謝大家幫忙,11年前林金貴被指控,在高雄鳳山槍殺一名王姓計程車司機,根據目擊證人和相關線索,法官在2010年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2014年成立救援團隊提起兩次再審,以司機遭槍殺時間晚上9點35分,而林金貴手機10點40分發話地點在台南佳里,兩地以GOOGLE地圖預估開車時間約1個小時半,林金貴根本不可能涉案,但卻被駁回再審。

接著林金貴姐姐找出,案發前兩個月他拍攝的半身大頭照是短髮,和案發時兇手長髮不符合,協會再度申請再審,2017年4月高雄高分院啟動再審,停止執行,把被關了9年的林金貴釋放,現在二審結果合議庭認為,檢方提供證據不足證明林金貴涉案,判處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林金貴與家人如釋重負,但過去這近10年,若真的是冤獄,對他來說,已經是無法挽回的時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