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蘇竣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在2007年被指控槍殺一名計程車司機的林金貴,遭判無期徒刑,但救援團體提出監視器畫面,指出兇嫌為長髮,但林金貴當時為短髮。二審合議庭今(7)日宣判,檢方無法提出林涉案的事證,判決林金貴無罪。
2007年,高雄鳳山區一名計程車司機遭到槍殺,警方根據目擊證人描述及監視器畫面,循線逮捕了林金貴。林金貴一再否認自己犯案,也通過測謊,但仍在2010年遭判無期徒刑。冤獄平反協會等民間機構投入救援,提出林金貴在案發前拍大頭貼時仍是短髮,與兇嫌的長髮特徵不符,指出終在去(2017)年4月,高雄高分院裁定再審,釋放林金貴。
去年4月20日,高雄高分院判決,監視器拍到的兇嫌有長髮特徵,與林金貴的短髮不符。也運用中研院科技,以3D技術鑑定兇嫌畫面及林金貴的照片,認為林金貴並沒有涉案,釋放林金貴。
今日上午,高雄高分院宣判,檢察官提出的事證,並不能證明林金貴涉案,判決林金貴無罪。而冤獄平反協會律師,以及同樣是冤獄受害者的鄭性澤也到場旁聽,在宣判無罪當下,現場歡聲雷動。
林金貴步出法院後,表示「不知道怎麼形容現在的心情」,只說非常謝謝大家的關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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