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風災救命錢"判98年 李朝卿發監

貪"風災救命錢"判98年 李朝卿發監 | 華視新聞

黃種瀛 張春峰 周大翔 報導  / 南投縣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被指控任內收取風莫拉克風災復建工程回扣,近兩千萬元,判刑98年確定,今(25)日上午發監執行,李朝卿前往南投地檢署報到,地檢署早就和警方開會沙盤推演,門口一早就布屬警力戒備,同時拉上兩道柵門,防止場面失控。

李朝卿抵達地檢署門口,上百位支持他的民眾大聲為他加油,甚至有民眾抱住李朝卿痛哭,從下車地方到地檢署門口20公尺的距離,李朝卿走了5分鐘,和支持群眾一一握手,李朝卿隨後進入地檢署,頭也不回地走進去。

他在擔任縣長期間,身為父母官,卻收取莫拉克風災復建工程回扣,近兩千萬元,嚴重影響災後重建工程品質,而其中8件被最高法院共計判刑98年定讞,因為還沒有收到判決書,檢察官訊問李朝卿,確認身分,以其中一件最重的刑期,暫訂執行14年。

而南投地檢署為了防止場面失控,事前已經和警方沙盤推演,並且在門口拉上兩道柵門,陪同李朝卿報到的支持者只能送到圍牆外,至於李朝卿是否會申請保外就醫,家屬和律師正在研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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