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投縣長李朝卿 貪汙案判刑98年!

綜合報導  / 南投縣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在縣長任內涉嫌在採購案以及天災修復等工程,向包商收回扣,法院判決,他必須入獄服刑98年。

98年怎麼算的?最高法院對他駁回8件貪汙案,其中7件各處12年定讞,1件處14年定讞,加起來就是98年,最高法院已經通知最高檢察署,對李朝卿啟動防逃機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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