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詩涵 張春峰 周大翔 報導 / 南投縣
南投縣前縣長李朝卿,被控從111件公共工程案中,收受回扣近2千萬元,最高法院判決,其中一罪判14年,其餘7罪各判刑12年,共計判刑98年,李朝卿出面高喊司法不公,由於刑度高達98年,檢方隨即對他啟動防逃機制,便衣警察輪守在他家門口,防阻脫逃。
南投縣前縣長,李朝卿,八件貪汙案共被判刑98年,他大喊司法不公,李朝卿堅稱沒有收錢,他被控在擔任縣長期間,利用經辦縣府風災道路修復等百件工程,向包商收取1到1成5回扣,不法所得近2千萬元。
一審判有期徒刑上限30年、褫奪公權10年,二審改判合併執行22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其中八件上訴,各判12到14年,總刑期98年。李朝卿確定要入獄!
李朝卿現年68歲,2005年當選南投縣長,2009年連任,2012年被查貪污,縣長辦公室茶葉罐搜出30萬贓款,被判刑的貪汙案件遍及全南投縣13個鄉鎮市,其中,莫拉克颱風信義神木村聯外道路災後修復工程,他收受工程回扣近千萬元。
判刑98年,台中高分檢隨即對李朝卿啟動防逃機制,不少便衣警察在他家門口緊盯,依照流程,李朝卿將在兩周內收到入監執行通知。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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