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珊 林品鑫 謝忠義 報導 / 台北市
台中一名陳姓醫師,在國道3號開車飆速194公里,被警方開罰8000元、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陳姓醫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因為身體不舒服睡過頭,需趕往急診才超速,希望裁定免罰,但彰化地院審理後判敗訴。
陳姓醫師在國道3號飆車194公里,超速84公里,被警方攔查,駕駛人與同仁表示他是醫師,回急診要開刀,但警方還是依法開罰8000元,違規記點3點,還要參加道安講習,及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但陳姓醫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因為身體不舒服睡過頭,又要趕到醫院幫病患急診才超速,希望裁定免罰。
院方體諒陳醫師對工作自我標準要求比較高,未來如有突發狀況,可以先行通報,院方會盡力協助解決,也希望以安全為首要考量。警方舉例,有些特殊狀況才可以免罰,像是孕婦即將臨盆,或是嚴重的患者急救醫,否則在國道狂飆,危及其他車輛安全,都會開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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