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撞民宅 法官質疑酒測公式判無罪

陳凱生 張政慧 報導  / 宜蘭縣

宜蘭一名孫姓男子去年11月以高速90公里撞進民宅,事發後1小時被測出酒測值高達0.22毫克,警方依公式回推,事故當時他的酒測值應為0.31,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並由檢方起訴,沒想到,法官先是質疑公式合理性,並認定孫男車禍是轉彎導致車輛失控,判其無罪,讓不少基層員警跟民眾,都無法認同。

去年11月的車禍現場,整輛汽車,以時速90公里,撞進宜蘭蘇濱公路的民宅,員警卻找不到肇事駕駛,原來人已經被送到醫院急救,警方趕到醫院對他酒測,宜蘭縣警蘇澳分局副分局長陳百昌表示,大概在3點48分,才向孫姓民眾,做一個酒測的動作,那測得的酒測值是0.22,本分局就是依規定函送。

這個時間差了多久,一個多小時,警方在車禍後一個多小時,測得孫姓男子的酒測值是0.22毫克,以運輸研究所回推公式,推算他開車上路的酒測值是0.31毫克,檢警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但承審法官認為,酒測值的回推公式沒有公信力,判酒駕的孫姓男子無罪。

宜蘭地方法院審判長黃永勝表示,因為每個人對於酒精的承受,跟代謝能力不一樣,宜蘭地方法院強調,刑事案件要求嚴格證據,刑事的被告是不是構成犯罪,他是採嚴格證據,喝酒開車肇事被判無罪,基層員警無法認同,許多民眾也不接受。民眾表示,有喝就應該要判,說真的,喝超過那個額度,就不該上路,這是普遍大眾都知道的,酒駕零容忍的社會共識,承審法官的認知,和民眾似乎有所不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