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詩涵 林品鑫 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去年11月12日,彰化一名37歲爸爸,不滿太太腳受傷,要求他幫兩歲女兒洗澡,他情緒失控下把女兒放進壞掉的洗衣機裡,用熱水淋燙背部三分鐘,女兒哀叫也沒停止,導致女兒一度到二度燙傷,彰化地檢署,認為爸爸涉嫌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將他起訴。
兩歲女童背部和右手臂有大面積燙傷脫皮,有一度到二度燙傷,這些傷是女童爸爸將她放入洗衣機裡,然後用高溫熱水對她沖洗所造成,女童被熱水燙到一直哭,時間長達三分鐘,後來是媽媽發現浴室有哭聲才趕快送醫,事隔五個月彰化地檢署起訴爸爸,並且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爸爸加重其刑到二分之一。
檢察官認為,女童已經在哭喊了,爸爸還是沒關掉熱水,有故意傷害的嫌疑,而有了熱水燙傷的陰影,媽媽也不敢讓先生再靠近女兒。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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