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 鄭雅存 綜合報導 / 花蓮縣
花蓮一名男子因飼養的虎斑幼犬偷喝他的奶茶,憤而將幼犬高高舉起後重摔落地,導致幼犬左後肢股骨遠側端生長板骨折,雖不是永久性骨折,但屬嚴重殘疾,花蓮地方法院因此依《動保法》判處飼主拘役40日、併科罰金20萬元。
虎斑幼犬偷喝奶茶 遭飼主重摔骨折
花蓮一名葉姓男子去年9月4日下午在家中看見自己的奶茶被飼養的虎斑幼犬偷喝,一時被憤怒沖昏頭,竟將幼犬高高舉起後重摔落地,造成幼犬左後肢股骨遠側端生長板骨折,經獸醫評估表示,本次重傷將導致幼犬左後腳永久性殘疾。
摔狗纏官司 男判關40天、罰20萬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接獲善心人士通報後,會同警方偵辦,將葉男移送花蓮地檢署,檢察官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提起公訴,但因葉男後來坦承犯行,檢察官則又聲請花蓮地方法院改依協商程序判決。
日前本案判決出爐,因葉男造成幼犬不可逆之永久致殘性骨折,雖然沒有肢體缺損的狀況,但應屬於肢體嚴重殘疾,法官認定葉男已構成《動物保護法》第6條「傷害動物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罪」,故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判處葉男拘役40日,併科罰金新臺幣20萬元,拘役得易科罰金,罰金得易服勞役,以1千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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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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