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元媚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的一名56歲徐姓主任管理員因105年時協助受刑人的家屬夾帶牛肉到監獄內給受刑人吃,並且吃掉當中的1/3、價值2000多元的牛肉,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將他依貪汙罪判刑3年;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定徐違失事證明確,有損官箴,判他撤職、停止任用2年。
想吃牛肉嗎? 管理員假好心真貪汙
判決書指出,徐男自102年開始,為改善關節疼痛,開始自行烹煮牛肉,105年時,徐男先是向將自己煮的牛肉請監獄中的洪男吃,又向洪提議,由洪男母親買牛排來,徐男可代為烹煮給洪男吃,洪男因此請母親和徐男至大賣場採購牛肉,接著徐男利用職務之便,避開監獄食物檢查程序,夾帶入獄讓洪男吃,最後洪母沒空,徐男甚至獨自到賣場買了7000多元的牛肉,自己留下1/3、價值約2000多元。
檢方調查,徐坦承和洪姓受刑人母親到賣場買牛肉熟煮,並用便當帶進監獄給洪吃,自己也有吃一部份,但強調他也有出錢,且牛肉本來就可以寄送入監,並非管制品,認為自己沒有貪污犯行,頂多違反行政懲處規定,不過,檢方不採信,依貪污罪將他起訴。高雄地院今年4月,認定徐男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
暗示受刑人"我愛喝茶" 洪母送萬元喝茶費
除了以職務之便夾帶牛肉給受刑人外,徐男還暗示洪男,自己下班後常到一間茶行喝茶,洪母為此特別到這間茶行寄放一萬五千元供徐男選購茶葉,檢方認為徐男此舉同樣涉嫌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但法官認定雙方並無收賄之實,判決無罪。
另外,徐男也被查出曾向一名劉姓受刑人的胞姊借貸4萬元,並夾帶藥品到獄中供劉姓受刑人使用,被檢方被依貪污起訴。法院指出,徐男此舉雖然違反監獄行刑法,但未涉貪,判決無罪。
法務部將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公懲會認定徐男有違失,事證明確,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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