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去(107)年10月,兩名男子在台北市鬧區飆車,車子失控造成三個人當場慘死,經過高等法院審理,今天做出判決,各判12年以及6年有期徒刑。
肇事的謝亞軒和黃佑呈兩人,去年在台北市南京東路的公車道上各開1台車狂飆,當時謝亞軒無照駕駛,還因為高速失控,衝上人行道,撞上1名保全及1對正在做資源回收的夫婦重傷,急救後不治身亡。今天台北高等法院宣判,以「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判處謝亞軒12年,黃佑呈6年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以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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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107)年10月,兩名男子在台北市鬧區飆車,車子失控造成三個人當場慘死,經過高等法院審理,今天做出判決,各判12年以及6年有期徒刑。
肇事的謝亞軒和黃佑呈兩人,去年在台北市南京東路的公車道上各開1台車狂飆,當時謝亞軒無照駕駛,還因為高速失控,衝上人行道,撞上1名保全及1對正在做資源回收的夫婦重傷,急救後不治身亡。今天台北高等法院宣判,以「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判處謝亞軒12年,黃佑呈6年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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