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會違法設攤搶生意 開發公司遭罰6萬

華視新聞 黃種瀛 楊宗穎 台中報導  / 台中市

台灣燈會后里主展區,市府在園區入口右側,規劃了餐飲市集,原本預計有300家攤商進駐,不過有開發公司承租了園區對面的台糖土地,設攤搶生意,導致攤商生意少了三成,因為這塊土地屬於公園及住宅用地,市府依違反都市計劃法,對開發商開罰6萬元,並勒令停止使用。

台灣燈會,在后里森林園區的主展區右側100公尺,有台中市政府歸畫的餐飲市集,不過在園區正門口,卻有開發公司租下這塊土地,設攤搶生意,市府規劃攤商:「比較有落差,(生意)大概掉了三成」,市府規劃攤商大吐苦水,經發局人員前往了解,發現這塊地屬於住宅和公園用地,開發商違法使用,分租給攤商,市府先對開發商開罰6萬,並勒令停止使用。

違法攤商:「我們只是跟承租人去承租,沒有想到中途停止的話,就是會造成這樣的損失啊」,台中市政府經發局專門委員陳麗珠:「一次、兩次、三次之後的話,我們真的是會強制,可能會拆除他們的攤商一些棚架。」

市府不排除開出第二張6萬元罰單,如果再違規,第三次就會對地主台糖開罰9萬,後續可能強制拆除棚架,但對毫不知情的違法承租攤商來說,還沒做生意就先賠錢,還要跟開發商協調損害賠償,令他們又氣又無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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