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過期培根流入市場 桃市衛生局追查5萬KG

恐怖!過期培根流入市場 桃市衛生局追查5萬KG | 華視新聞
(桃園市衛生局提供,下同)

吳念達 綜合報導  / 桃園市

桃園大園富豐食品公司工廠被桃園市衛生局查獲,使用2年前進口、已逾期的「冷凍豬腹協肉」,多數製成「培根」類產品,桃園市衛生局立即封存剩餘庫存豬腹協肉、培根約8000公斤外,並追查已經賣到市面的5萬多公斤的碎培根、常培根、煙燻培根等,通路以小吃店、早餐店為主,已經勒令立刻下架回收。

桃園市衛生局指出,本月24、25日前往「富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例行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2018年3月間進口的「冷凍豬腹協肉」共2770箱(約25公斤/箱;有效期限至2019年12月中旬),其中2129箱已經過了有效期限,仍被製成25項培根類成品。桃園市衛生局指出,業者從2019年12月16日起至2020年2月26日,利用2018年3月進口的逾期冷凍豬腹協肉,生產培根類肉品,統計出貨高達5萬880公斤,現場立即封存剩餘庫存的冷凍豬腹協肉共220箱(約5500公斤)與已製成的培根類產品共2345公斤,並即刻勒令下架回收違規黑心產品,避免於市面持續使用。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業者2018年3進口的2770箱冷凍豬腹協肉,2019年12月就到期,本來應該要銷毀,卻被製成25種培根肉品,且已有約5萬多公斤成品流入市面,販售下游大部分屬於餐飲業、早餐店、餐廳為主。因富豐食品工廠總公司位於新北市,該案已移請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後續處辦。

桃園市衛生局強調,依據《食安法》,食品若逾有效日期情形,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業者使用過期原料肉製售之培根類等多項產品之行為,依同法第44條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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