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無罪 嘉義地院重裁交保金100萬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鐵路警察李承翰處理票務糾紛被刺死案件,嘉義地方法院以鄭姓嫌犯思覺失調判無罪,引起各界議論,連總統和行政院長都公開表示支持上訴,嘉義地檢針對可交保無羈押必要部分,二度抗告成功,嘉義地院早上重新裁定,被告必須在24小時內及時提出,繳納保證金100萬元後具保,若於限定期間內不能具保,仍應繼續羈押。

台南高分院受理嘉義地檢二度抗告,撤銷嘉義地院原裁定,認為嫌犯有繼續羈押的必要,嘉義地院合議庭法官,今天上午針對台南高分院的撤銷理由,重新裁定,命被告於本裁定生效後24小時內及時提出,繳納保證金100萬元後具保,若於限定期間內不能具保,具保即失其效力,仍應繼續羈押,而期限就到明天上午的10點40分;這是殺警案抗告的最新情況。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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