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鄭嫌無罪 精神鑑定醫師發千字文:我哪裡做錯?

殺警鄭嫌無罪 精神鑑定醫師發千字文:我哪裡做錯? | 華視新聞
(資料照)

徐筠庭 綜合報導  / 嘉義縣

鐵路警察李承翰遭鄭姓男子刺死案,嘉義地方法院昨(30)日表示,鄭嫌因罹思覺失調症,宣判其無罪,引發社會討論。針對各界批判聲音,參與精神鑑定的台中榮民總醫院分院身心醫學科醫師沈正哲今日在臉書回應,「擔任此案的鑑定醫師,我秉持自己所學做判斷,在鑑定業務上,我的工作是判定嫌犯是否有精神疾病,以及他的犯行是否與精神疾病相關,試問,我哪裡做錯?」。

遭網友出征 殺警案鑑定醫師發千字長文

因為參與殺警案鄭嫌的精神鑑定,讓沈正哲成為眾矢之的,他今日在臉書發表近2千字的文章,他先解釋,自己從未提過「我是權威」或「你們要鑑定幾次都是我在鑑定」這樣的話語,法庭上的對話都有錄音為證,且有許多人在場,絕對能證明他並未說過這樣的話,今天家屬對於判決無法接受,可能因為情緒不滿,想找出口發洩,而向記者提出這樣的說法,但卻不是事實。

沈正哲6天完成鑑定報告 檢方質疑:草率

時間拉回去年10月,沈正哲接受法院委託接下該案鑑定,他說,自己12月份由媒體得知檢察官在開庭時對於自己的鑑定提出質疑,而檢察官的理由是認為他所在的醫院不是醫學中心,所以鑑定不專業,另外,檢察官認為他鑑定只用了6天就完成報告,認定他草率,看到媒體報導的當下,內心覺得不服氣。

他指出,事實上,台灣目前多數精神鑑定都不是在醫學中心完成,以嘉義為例,嘉義地區就沒有醫學中心,難道過去這麼多年在嘉義地區完成的鑑定都不專業嗎?且自他從事鑑定工作以來,做過的鑑定數量超過百件,如果今天這個案件因為工作的醫院就認為不專業,那過去所做過的百件鑑定又算什麼,至於為什麼只用6天就完成鑑定報告,是因他認為這是重大刑事案件,希望能盡快完成報告讓法院及早完成審判,於是他才每天加班完成報告。

沈正哲談到,法院今年3月傳喚他出庭作證,當天他一個人接受檢察官、法官及律師的詢問4個小時,光檢察官1人就詢問2個小時,而因為我上述所講原因,的確在一開始與檢察官針鋒相對,他當下有向檢察官表示「他不尊重專業」,也當庭表示既然這是個社會關注的案件,並不反對安排其他醫師鑑定,但無法接受他用「不專業」以及「草率」來做為理由,尤其在媒體報導後,網友更是直接攻擊他及他的醫院。

沈正哲說,開庭的中場休息期間,檢察官向他表示歉意,說法庭上的攻防就是如此,他必須提出理由讓法官願意再指派另一家醫院做鑑定,他回應「我知道他是在做他的工作」,但不應該提出這樣不正確的指控。

家屬控醫嗆「我是權威」 沈正哲還原現場

沈正哲在文中指出,「因為檢察官先前對我專業度的質疑,法官提問的一開始就要我說明我的學經歷,於是我說我是陽明大學醫學系畢業,後來在中正大學拿到博士學位,擔任主治醫師8年,做過上百件的鑑定案件,在資歷上絕對沒有問題,後來法官再問為什麼醫院有這麼多位精神科醫師,是由我來做鑑定,我表示也許是因為我優秀且有經驗,所以這樣複雜的案件要我來做,且做鑑定又要承受這麼大的輿論壓力,多數精神科醫師都不願意做的,而也許這就是鄭嫌家屬(父親)後來理解的『我是權威』,但即使在其他情境下,我都從未說過『我是權威』這樣的話」。

沈正哲:鑑定嫌犯有無精神疾病就是我的工作

沈正哲強調,「擔任此案的鑑定醫師,我秉持自己所學做判斷」,在鑑定業務上,他的工作是判定嫌犯是否有精神疾病,以及他的犯行是否與精神疾病相關,試問,他哪裡做錯?當網友質疑他不同情家屬,但如果他因為同情就影響判斷,只為了順應所謂的民意與社會期待,那其實往後的鑑定都不需要找醫師做,只需要辦網路投票即可。「我想沒有精神科醫師喜歡做這樣的工作。我依照我的專業做鑑定,至於嫌犯會被判怎樣的刑責則不是我能決定的,而依照台灣的法律,因精神疾病而犯行可以減刑或免刑,如果多數民眾認為這樣的法律不合理,請提倡修改台灣的法律,而非只是謾罵醫師」。

他最後表示,擔任精神科醫師的這幾年,他很努力地希望因為他的治療,能讓個案和其家屬生活獲得改善,同時減輕因為個案的精神疾病對家庭及社會造成的困擾與負擔,發生不幸的事情,「我相信沒有人願意看見」,精神醫療的困境與病患的處置細節 (如強制住院等)才是更需要被關注的,也才真正能預防這樣的遺憾再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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