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關押19年! 台南雙屍案死囚謝志宏獲判無罪

遭關押19年! 台南雙屍案死囚謝志宏獲判無罪 | 華視新聞
謝志宏今日在人權團體陪伴下,到庭外等待判決(翻攝「冤獄平反協會」臉書)

李蘇竣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涉台南歸仁雙屍命案涉案死囚之一謝志宏,高分院在去年裁定再審,台南高分院今(15)日撤銷原判決,宣判謝志宏無罪,全案可上訴。而謝志宏在此之前,已經在看守所遭關押了19年。

判死刑遭關19年 謝志宏去年獲釋

2000年台南歸仁雙屍命案,涉案死囚之一謝志宏,2018年9月台南高檢署提出新證據聲請再審,高分院在去年3月14日裁定准予再審,並暫停死刑執行,謝志宏被關押6834天後,當庭無保釋放。謝志宏當下以「只是轉身」形容自己心情。

案件發生在2000年6月,謝志宏和郭俊偉被控酒後性侵陳姓女子,並狂砍48刀致死,一名老農夫經過目睹也被滅口,2011年5月被判死刑定讞。謝志宏當年在被逮時,曾寫下「行蹤交代稿」,否認殺害陳女及老農,不過這些資料都沒有在審理檔案內。高分檢在2018年找到足以推翻原判的新事證,聲請再審,台南高分院裁定暫停執行死刑。

廿年”等死”煎熬 終獲逆轉!

台南高分院今日上午10點宣判,撤銷原判決,判謝志宏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台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峯當時指出,2000年謝志宏向警方自白殺人的筆錄,現已找不到相關資料,不論是警方遺失或是未交出,20年過去已不可考,但沒有資料佐證,就沒有證據力。他說,檢察官的天職是「平冤懲惡」,謝志宏沒有殺人動機,檢方認定應是郭俊偉一人所為,請法官判謝志宏無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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