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托老師甩手摔童 3涉案人遭解聘再罰27萬

公托老師甩手摔童 3涉案人遭解聘再罰27萬 | 華視新聞

蘇偉樺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樹林文林公共托育中心,近日發生托育人員不當暴力對待幼兒事件!案件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深入調查,3名涉案托育人員已遭解聘,並依兒少權法進行裁處。社會局長張錦麗表示,托育人員應以最大的愛心和耐心來帶領,絕不容許極少數害群之馬影響公托品質,以保障家長送托需求及權益。

公托涉嫌「虐童」?! 家長一看畫面氣炸

據了解,文林公托一名家長於5月27日至中心表示,幼兒回家後情緒低落、抗拒意上學,想要了解5月26日孩子在中心托育的情形,想不到一看監視器影像,竟發現孩子遭托育人員單手拉起,騰空近4秒拖至一旁,並甩手丟下,完全不顧孩子安危,逕自讓他摔在地上,便直接轉身離開。

社會局:解聘3涉案托育人員、共罰27萬

對此,社會局表示,經副局長許秀能、兒童托育科長林秀穗於2日傍晚前往托育中心詳細了解案情後,發現該公托的托育人員確實在照顧上有動作過當情形,為保障家長持續送托需求及權益,社會局因此決定,即刻起解聘3名涉案托育人員,並自今(3)日起,由文林公托中心主任協調其他中心支援。

社會局指出,原3名涉及過當對待的托育人員,於3日中午前完成陳述意見後,社會局便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對兒童為不正當之行為」,依情節輕重,分別裁處6萬、9萬、12萬元罰鍰,並不得擔任兒少福利機構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3年、4年、5年。

公托未盡督導之責也沒通報 社會局:罰24萬

至於文林公托中心事前未善盡管理督導之責,事後又未依法立即通報,許秀能表示,社會局會依據同法第83條:「妨害兒童身心健康」裁處中心(機構)24萬元罰鍰;其他中心主任等3名相關人員,則因未及時通報,違反同法第53條,亦各裁處6萬元罰鍰;同時,社會局也要求中心務必執行走動式進班管理,以及加強托育人員的教育訓練。

社會局長張錦麗表示,公托是新北市政府重要的品牌,絕不容許極少數害群之馬破壞,無論公托或私立托嬰中心,市府都有定期專業課程培力、專家學者輔導訪視,以及不定期稽查,為了維持並提升照顧品質及托育安全,今年6、7月間將再調訓所有托嬰中心的主管,以加強各主管人員托育安全的預防及危機處理能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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