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烈安 林品鑫 巫召清 報導 / 苗栗縣
苗栗縣政府鼓勵民眾檢舉亂丟菸蒂,只要查證屬實,檢舉人能得到600元獎金,一名陳姓男子在醫院拍攝民眾亂丟菸蒂時,和「同行」發生爭執,陳姓男子威脅對方不要和他搶生意,否則見一次打一次,遭到法院判處拘役40天。不過開放讓民眾檢舉,真的能約束亂丟菸蒂的行為嗎?根據苗栗環保局統計,亂丟廢棄物案件不減反增。
駕駛從窗戶丟菸蒂,民眾拍下向環保局檢舉,可獲得600元的獎金,這是全台都施行的政策,也因此,出現職業檢舉達人這樣的行業,靠拍攝違規賺錢,沒想到,「這一行」竟然也會發生同行搶生意的狀況,苗栗地方法院發言人宋國鎮說:「賺取檢舉獎金的糾紛,被告對告訴人說,你上次為什麼搶我生意,下次如果再這樣子,我見一次打一次。」
被告的陳姓男子,被法院依強制罪判處拘役40天,搶獎金搶到被判刑,可見,從事檢舉這一行的競爭有多激烈,只是這樣的制度,到底能不能嚇阻亂丟菸蒂的人?根據苗栗環保局統計,107年亂丟廢棄物有10000多件,108年有11000多件,數量不減反增。
苗栗縣環保局祕書蔡政勳說:「經常檢舉的這個檢舉達人喔,那他一年的獎金可能會在,最高的可會在150萬到200萬之間。」環保局強調,因為檢舉人增加,被拍到的違規數量才因此增加,認為檢舉制度,還是可以嚇阻民眾亂丟菸蒂,但拍亂丟不是只有拍到人就能追查的到,還是要拍到亂丟者的車牌或足以辨識身分的方法,才有辦法取締。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