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司派出手 聲請解散欣同.新大同

羅立芸 張容輔 報導  / 台北市

大同公司經營權保衛戰,有新發展!大同公司今天(1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已向法院遞狀聲請宣告欣同、新大同公司解散,原因是根據台北地院8月24日一審判決,認定實際掌控欣同、新大同公司的台商鄭文逸,涉嫌以兩公司做為犯罪工具、炒作大同股票。而大同公司市場派代表之一、欣同投資顧問董事長林宏信表示,鄭文逸案只在一審判決,不是最後定案的結果,大同公司派用一審判決結論就想要影響股東臨時會的召集,是製造混亂。

大同公司派出手聲請法院解散欣同、新大同,欣同市場派回擊批大同公司派製造混亂,經濟部先前核准大同市場派,欣同新大同公司召集股東臨時會,大同公司派不服,派強大律師團出招,大同公司法務長趙安說:「鄭文逸與欣同新大同(公司),按照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裡面所指,是炒作股票的犯罪交易中樞,大同公司將要依法聲請法院解散,我們的本公司股東,欣同公司跟新大同公司。」

這一招簡單來說,就是大同公司派引用台北地院8月24日的一審判決,認為負責召集股東臨時會的市場派公司欣同新大同涉及犯罪,已經違法,所以向法院聲請,宣告欣同、新大同公司解散,也呼籲經濟部要撤銷原本核准欣同、新大同公司召集股東臨時會的處分。

大同市場派代表林宏信說:「不要擅用一個未確定的判決內容,胡亂來指責。」市場派也回擊公司派,只用一審判決,就想給人定罪,根本是來亂的,也懷疑是想干擾股東臨時會的進行,這場大同經營權保衛戰的戲碼,愈演愈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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