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殺警案判決逆轉!凶嫌二審改判17年

鐵路殺警案判決逆轉!凶嫌二審改判17年 | 華視新聞
資料照

張原紘 綜合報導  / 台南市

鐵路警察李承翰在2019年7月遭鄭姓男子持刀刺殺,嘉義地院去年4月判鄭男無罪,理由是鄭男罹有思覺思調症。案經上訴台南高分院,今天判決出爐,鄭姓被告被判殺人罪17年、強制就醫5年。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9年7月,鐵路警察李承翰因為處理補票糾紛,被持刀旅客刺死,事後行兇的鄭姓嫌犯被檢方求處無期徒刑,不過李承翰的父母希望法官能伸張正義,重判被告死刑。

不過一審開庭,法官判決鄭姓嫌犯無罪,50萬元交保,這讓李承翰的父母無法接受,直說這樣的判決實在太離譜,李承翰父親感嘆司法「重重舉起,輕輕放下」,36天後抑鬱而終。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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