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之晴 莊雨潔 潘建任 報導 / 台北市
佳和實業董事長翁茂鍾,和法界人士不當交往,更衍生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件,由於審理過程引發外界質疑,高檢署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而司法院介入調查,1月公布第一波懲處名單,今天下午,司法院又公布第二波人審會的審議結果,人審會認定,只有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因為多次收受翁茂鍾的襯衫,而且擔任翁茂鍾怡華公司的行政訴訟案的審判長,因此有懲戒必要、送監察院。另外,有4名檢察官和10名調查官有違失,法務部前部長曾勇夫,也在列。
經過人事審議委員會,3天2夜的審議,7號下午司法院,公布懲戒與懲處的法官名單,接受調查的5位大法官中,蘇俊雄已經過世,其餘包含池啟明在內的三人,也沒有受到宴請,並無違失,而蔡清遊因為收襯衫也吃過飯有損形象,不過情節並不嚴重,因此認為沒有懲戒的必要,另外,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因為多次收受翁茂鍾所贈送的襯衫,期間又擔任翁茂鍾怡華公司訴訟案件中的審判長,並在怡華公司敗訴後,以電話告知翁茂鍾應該要遵守法律事項,因此認為有懲戒必要,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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