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居檢擅自外出遭罰10萬 分文未繳機車被查扣

男居檢擅自外出遭罰10萬 分文未繳機車被查扣 | 華視新聞
(台南分署提供)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南市

一名35歲的張姓男子去年從香港入境,在台南市安南區居家檢疫期間拋拋走(趴趴走),遭台南市政府衛生局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裁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但是逾期不履行,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尚欠金額10萬元,一塊錢都沒繳。

張男居檢擅自外出 遭罰款分文未繳機車遭查扣

雖然國內的疫情和緩,但是國際的新冠肺炎疫情仍持續延燒,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展開第三波防疫案件專案執行。台南市一名去年從香港入境的張姓男子,因為在居家檢疫期間趴趴走,遭罰10萬元,繳費期限到了分文未繳,執行人員於4月16日上午至張男住處扣得光陽機車1台,將定期拍賣。

台南分署進一步表示,面對疫情,絕不允許少數民眾,無視政府防疫政策,增加疫情擴散的風險。台南分署呼籲,違反防疫規定遭裁罰而被移送執行的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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