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事故懲處出爐 最高層級「台鐵副局長記過1次」

太魯閣號事故懲處出爐 最高層級「台鐵副局長記過1次」 | 華視新聞
台鐵太魯閣號在4月2日發生嚴重出軌事故。(資料照片)

朱培妤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鐵太魯閣號408班次在4月2日,因撞上滑落邊坡的工程車,發生嚴重出軌事故,造成49人不幸罹難,可說是半世紀以來台鐵最嚴重的事故;台鐵局今(26)日公布行政懲處名單,包含副局長、總工程司、處長、段長等計12人,分別被記過一到兩次、申誡一到兩次不等。

太魯閣號事故 台鐵局究責最高層級「台鐵副局長記過1次」

台鐵局依據交通部408次列車和仁至崇德間東正線出軌事故行政責任報告,擬訂行政懲處名單,包含副局長、總工程司、處長、段長等計12人,分別被記過一到兩次、申誡一到兩次不等,台鐵表示,本案就施工業者、設計監造與專案管理廠商違反契約及作業規定,台鐵局相關人員涉有督導、管考不周予以究責,相關懲處將於運安會及交通部鐵道局發布事故調查時,再予以檢討修正。

(台鐵局提供)。
(台鐵局提供)。
 

針對太魯閣號事故缺失,台鐵局指出,已積極辦理各項改善措施,包括臨軌工程全面停工,待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及交通部鐵道局進行相關安全複檢合格後,方可辦理復工。另外,也加強各工地安全管理,由台鐵局派專人保管工地大門鑰匙,管制人員進出,並於工地設置CCTV或電子圍籬,實施安全控管。

此外,台鐵也針對瞭望員及監工人員均配發行車調度無線電話,遇緊急狀況時,立即通知司機員停車,並通報調度員及鄰近車站。未派站員之招呼站工地,由台鐵局另雇保全人員或派員駐守,確保廠商進場施作合於規定。

台鐵強調,也加速建置「邊坡監視預警系統」,預定110年底完成10處、111年底完成15處(共計25處)。全面盤點有異物侵入之虞路段,於6月底前完成,危害嚴重者優先設置永久性之阻隔設施,無法建置阻隔設施者則建置異物入侵告警系統,預計於10月底前提出改善計畫。全面檢討工程管理的督導稽核查證機制,並加強落實履約管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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