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檢男外出3分鐘買飲料 罰款10萬元

黃種瀛 趙英光 巫召清 莊明憲 報導  / 苗栗縣

苗栗一名男子,在越南返台的檢疫期間,因為口渴難耐,竟然步行外出買飲料,雖然他只外出3分鐘,但還是被衛生局裁罰10萬元,不過男子耍賴不肯支付罰款,直到法務部執行署查扣他的薪資,男子才乖乖繳清。

里幹事說:「警察局那邊,他們會有手機定位的監控,如果說他們離開的話,我們會接收到訊息。」雖然買飲料過程只有三分鐘,但男子行蹤已經被警方和里幹事掌握,衛生局依法開罰10萬,苗栗縣衛生局副局長莊素玲說:「處以10萬塊到100萬的罰則(款),罰則(款)的高低,是依據你擅離時間的長短,來做一個加重裁處。」

男子坦承,因為太想喝飲料才違反規定,但他分期清償只繳了5000元,之後就耍賴不繳了,即使執行署扣他存款,限制出境、出海,男子都不為所動,直到執行署扣他薪資,男子才發現大事不妙。新竹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江佳蓉說:「我們就去發動了扣薪命令,他發現躲不過了就來面對,就提了9萬5千塊來繳清。」防疫期間違規外出,事後挨罰又不繳罰款,男子以為能躲過追查,最後還是必需面對。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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