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孟蘭 巫召清 報導 / 苗栗縣
苗栗通霄鎮長陳漢志,遭人檢舉他和他的陳姓前機要秘書,辦理太陽能光電業者申請專區時,疑似收回扣,金額超過600萬元,檢警出動搜索,約談相關人員後,認定陳漢志和秘書以及蔡姓廠商3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絡等罪嫌,法官地院認為,他們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因此裁定3人收押禁見。
苗栗通霄鎮長陳漢志之前曾因為法會,燃燒大量紙錢遭檢舉空氣汙染,出面道歉,苗栗通霄鎮長陳漢志說:「造成社會大眾部分的困擾,在這邊先向社會大眾及縣府長官致以歉意。」這次他又被檢舉和陳姓前機要秘書,在辦理太陽能光電業者申請專區時,經手辦公用工程,疑似收回扣,金額超過600萬元,和蔡姓廠商共3人遭收押禁見。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葆琳說:「認定鎮長陳漢志,還有前機要秘書陳姓被告,涉嫌收受賄絡的罪嫌,另外還有1個蔡姓廠商涉嫌行賄罪,認定他們犯罪嫌疑均屬重大,那目前初步統計,不法所得超過6百萬元。」陳漢志是無黨籍,2016年國小校長退休,退休後經常參與地方弱勢服務工作,2018年政治素人之姿,投訴通霄鎮長選舉,良好形象,卻因為涉及貪污,一夕崩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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