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拿錢丟櫃檯還飆罵 護理師怒告公然侮辱

黃佩華 李其庭 報導  / 台北市

一時情緒失控,很可能背上刑責!台北市一名女子,到皮膚科診所看診,醫師開的健保藥物,她領了之後、也付了掛號費,但後來想了想,突然跟櫃檯說,她不要這些藥,還要求退掛號費;櫃檯的護理師照她的需求退費,沒想到女子竟然把原本找的錢,直接往護理師身上砸,而且轉頭還當眾罵人!護理師認為這又是一件對醫護人員的暴力事件,已經向警方提告公然侮辱。

看診女子把8張百元鈔,直接就往護理師的身上丟,雙方吵起來;護理師提醒有監視器畫面還原真相,沒想到女子轉身撂下這句話。醫護人員看不下去,發文說又是一件暴力醫護人員的事件,她說看診女子9月就來過,11月1日自費做了皮秒雷射,4日當天醫生開健保藥物,看診女子拿1千元大鈔付2百元的掛號費後,突然說藥物她不要,不只把找的錢丟在護理師身上還口出惡言。

目擊者說:「她就轉頭就罵櫃檯人員XXX,我們在旁邊看了也嚇到,她自己做錯事,還拿手機要反拍櫃檯人員。」除了當眾辱罵,明顯觸犯公然侮辱罪,律師說丟錢也有可能成立。律師事務所所長翁偉倫說:「我把錢丟到你的身上,這就會有用強暴的方式,去施予公然侮辱的行為。」刑法的公然侮辱罪,可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這位看診女子,只因為一時衝動,情緒性用語讓她吃上官司,還可能因此留前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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