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盈萱 洪年輝 報導 / 台中市
去年2月時,台中一名曾姓清潔隊員開垃圾車經過大里區一處T字路口,超速撞上同行要左轉的78歲林姓騎士,林姓騎士傷重不治,家屬不滿清潔隊員超速撞死親人,因此提告國賠,法院認為,雙方各有一半的過失責任,也判台中市環保局要賠償騎士家屬157萬多元,全案可以上訴。
垃圾車超速往前開,騎在一旁的機車騎士左轉,垃圾車煞車不及撞了上去,機車卡在車底,騎士傷重不治,這是發生在去年2月的死亡車禍,地點在台中大里區峰提路的T字路口,家屬不滿清潔隊員超速撞死親人,因此提告國賠,法院判決出爐,判台中市環保局須賠償騎士家屬157萬多元,全案可以上訴。
台中市環保局大里區清潔隊長林孝錦說:「他是那種悶著頭工作的那一種同仁,他那一天會發失車禍是因為急著要去收運第2趟的垃圾,導致經過那條路的時候,車速可能稍微快了一點,才會導致發生不幸的事情。」清潔隊表示,車禍發生後肇事的曾姓清潔員,已經被調離駕駛垃圾車的職位,也有積極的和家屬和解。
台中環保局清潔隊管理科長蔡明昌說:「訴訟的結果是我們須要給付385萬,那之前我們已經有給付了200萬強制險的部分,我們後續還會尊重判決。」清潔隊說,已經申請200萬的保險理賠金給家屬,會尊重司法判決再賠157萬多元,不會上訴,未來會加強垃圾車駕駛的員工訓練,避免車禍遺憾再度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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