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奕寧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檢方今(24)日起訴「瑪莎惡少」張敦量等3人,張敦量被控殺人未遂罪及強制罪,另外兩人則被控傷害罪與強制罪。沒想到張敦量否認犯罪,還辯稱只是「隨便亂打」。張男還反告宋姓男大生傷害,但檢方最後以罪證不足,不起訴宋姓同學。
3惡少皆否認犯案 辯只是「隨便亂打」
宋姓男大生上月7日凌晨,因為行車糾紛,遭駕駛瑪莎拉蒂的張敦量等3人痛毆致顱內出血,昏迷多日才清醒。檢察官今日偵結案件,依《刑法》的殺人未遂罪與強制罪起訴張敦量,另外兩人陳勁豪、李韋霖則以傷害罪和強制罪提起公訴。
檢方偵訊時,張男否認有殺人意圖,當下只是「隨便亂打」,並沒有特別針對頭部等要害痛毆。陳男和李男同樣否認犯行,聲稱並沒有架住宋姓男大生,也沒有阻止報警。此外,張男認為是雙方互毆,自己也有受傷,因此反告他傷害罪,但檢方認為這部分並無相關診斷證明,監視器畫面也無法證實此說法,因此依罪證不足不起訴宋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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