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門害老婦噴飛死 駕駛過失致死罪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臨時停車的時候,開車門一定要兩段式開門,並注意後方來車。新北市汐止一名小貨車駕駛,臨停在路邊準備下貨,要下車時沒注意路況,直接開門,撞倒了騎車經過的一對老夫妻,當下妻子被撞到噴飛出去,頭部受到重創,送醫後還是不治身亡,小貨車駕駛也因此要背上過失致死的刑責。

記者:「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常常有貨車出入,但去年有貨車在下車開門之前,沒注意到來車,因此鬧出人命。」畫面上看到一台雙載的機車,沿著車陣的縫隙往前騎,路邊一台藍色小貨車,駕駛突然開門,機車煞車不及,騎士跟乘客都被撞飛,慘摔在地上。目擊民眾:「因為我們看到的時候他就倒在地上,然後頭部流血,然後沒多久她就嘴巴嘔吐,嘴巴有吐東西出來。」

騎車的是一位80歲的老翁,載著他的妻子,被貨車車門撞倒之後,老翁重傷,而妻子則是因為腦出血送醫不治,路面寬度已經夠窄 後來還因為人行道拓寬,使得車道更狹窄,小貨車臨停路邊下貨 機車只能夾縫中求生存,卻因為駕駛開車門沒有注意路況,害老婦人死亡,讓自己背上過失致死的罪名。

新北市110年整年,因為開關車門沒注意,導致264件交通事故,有超過300人因此受傷,而駕駛人開車門未注意,造成其他人受傷,已經構成過失傷害,如果導致死亡,還可能因為過失致死,面臨五年以下的牢獄之災,汽車駕駛如果能在開門前,多一點注意,經過的騎士跟用路人,都會更加安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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