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讀通過! 10年內2酒駕者公布姓名.照片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去年高雄發生酒駕累犯撞死人的悲劇,有鑑於酒駕事件頻傳,立法院臨時會今天3讀修正通過,接下來公路主管機關可公布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而同行者連坐處分,也提高到1.5萬元,就是希望能遏止酒駕。

另外3讀通過條文也明定,酒駕者重新考領駕照,必須要申請登記「有酒精鎖的汽車」後,才能發給駕照;同時也三讀修正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將酒駕未肇事的刑責,從現行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3年以下,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而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的,不論初犯或再犯則維持現行刑度,但增訂得併科罰金100萬元到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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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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