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騎樓滑倒狀告診所 判各負一半責任

李盈萱 趙英光 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彰化1名鍾姓男子,4年前陪同自己的爸爸到員林市1家中醫診所看病時,在診所騎樓滑倒,造成右腿骨折等傷害,他認為騎樓是抛光的大理石地板,加上有一灘水,又沒有鋪設防滑墊,才害他重摔,向診所求償92.8萬餘元,法官認為,意外是因為鍾姓男子雨天穿拖鞋會滑,加上診所地板沒加止滑條,所以雙方需各負百分之50過失責任,判決診所應賠償鍾姓男子約45.6萬元。

民眾穿著藍色拖,走在有水的地板上滑倒受傷,就是這樣的一個動作,讓彰化1名鍾姓男子,4年前陪同自己的爸爸,到員林市1家中醫診所看病時,在診所騎樓滑倒,造成右腿骨折等傷害。他認為騎樓是抛光的大理石地板,加上有一灘水,又沒有鋪設防滑墊才害他重摔,向診所求償92.8萬餘元,診所醫生說:「因為從來沒有經過這個事情,當天是下雨他怪我說是跌倒,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情。」診所醫生無奈表示,從來都沒有發生過,有人穿藍白拖滑倒受傷,後來趕快在地板加裝止滑條。

彰化地方法院庭長黃齡玉說:「鐘姓男子在中醫診所跌倒,確實是因為下雨導致拋光大理石磁磚濕潤,而該中醫診所未盡管理員注意義務,沒有在騎樓設置反滑路面,對該事故發生具有過失。」,法官認為這起意外,鍾姓男子與診所各負百分之50過失責任,判決診所應賠償鍾男約45.6萬元,大部分民眾都覺得判決合理,本來雨天穿拖鞋會滑有責任,診所地板沒加裝止滑條也要負責,只是沒想到下雨天穿藍白拖陪家人看醫生,會滑倒跌斷腿,加上診所沒裝止滑條,讓民眾與診所都學到了教訓。

點我看更多華視新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