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雨潔 李其庭 報導 / 新北市
加重酒駕刑罰及行政罰「酒駕三法」新法昨起生效,警方統計,新法開跑後,全國一共取締88件、移送52件,而取締酒駕的首例、就發生在新北市板橋,一名林姓男子因為後車燈壞了,警方上前提醒,打開車窗後聞到濃濃酒氣,雖然他辯稱是前一天傍晚喝的酒,但酒測值高達0.47毫克,還是被公共危險罪嫌送辦。而新修正條文中,酒駕累犯五年期限延長到10年,罰金也從100萬元增加到至三300萬元,10年內兩度酒駕累犯,還會被公布姓名和照片違法事實,就是希望可以遏止酒駕。
晚間新北市警方看見一輛轎車,因為車燈壞了因此上前提醒,打開車窗滿滿的酒氣,但男子卻忙著解釋,但不管什麼時間喝,喝了多少,一吹之下馬上見分曉,酒測值高達0.47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創下酒駕新法上路後的全國首例。
新法上路從昨(30)日實施,光是一個晚上,就取締了88件,還有52件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而修法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可以公布10年內酒駕累犯的姓名和照片,共乘者連坐可處1萬5千元,刑法部分,最重3年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若肇事可罰100到300萬元。
至於陸海空軍刑法,最重3年徒刑併科罰金40萬元,肇事的話可罰120到320萬元,提高罰則就是希望遏止酒駕,但看來還是有不少人存著僥倖心態,年都還沒有過,就先被依法送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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