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種瀛 趙英光 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前」賴姓南區分局長,涉嫌從103年到110年期間,違背職務洩漏標案資訊、幫助廠商履約驗收,連續7年的農曆年間,還收下營造商送的大紅包,前後共收賄723萬元,檢調發動兩波搜索,在他的宿舍,當場查扣現金300萬元,由於犯罪嫌疑重大,前分局長從去年底被羈押至今,現在檢察官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一疊疊鈔票撒在床上,幾乎佔掉3分之1的床面,這些都是檢調人員,從高速公路局賴姓前南區分局長住處,搜出的300萬元現金,疑似都是廠商的賄款,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說:「共計給付8次的交付賄款,30萬到200萬元不等。」翻開行賄廠商的國道相關工程,洋洋灑灑多達43項,以國道1號、3號的邊坡維護、柵欄維護,還有植被栽種為主要內容。
而賴姓前分局長,從103年到110年間,涉嫌違背職務洩漏標案資訊,協助得標廠商履約驗收免於受罰,而且連續7年農曆年前,收下收營造商大紅包,甚至協助爭取標案,拿到200萬後謝金,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說:「犯罪嫌疑重大應予羈押,經法院獲准,犯罪所得被告賴某部分,總計高達723萬元,檢察官同時建請法院,依法應予沒收。」
前分局長從去年底羈押至今,雖然現在被起訴,但法官裁定,前分局長以60萬交保,2019年漢光演習前夕,高公局配合搬移路肩護欄,當時賴姓前分局長,還親自坐鎮指揮,高公局賴姓前分局長(108.05)說:「我們今天預計要吊離RC護欄,總共有1350塊,那我們也動員了15部的吊車。」
前分局長的臉書,都是一張張得獎照片,肯定他對高速公路建設的成就,對比現在因為收賄被起訴,格外諷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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