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奕寧 洪襲禹 報導 / 台北市
現在越來越多人會騎電動滑板車,當作短程的代步工具。但是台北市就有一名男子,跟朋友徹夜喝酒狂歡後,清晨才騎著電動車回家,剛好被巡邏員警逮個正著。一開始他還說只喝了2杯啤酒,結果酒測值高達0.68,他才承認自己還喝了威士忌等等烈酒,可別以為騎電動滑板車不用負酒駕責任,這類慢車還是會開罰1200到2400元罰鍰。
男子騎著電動滑板車,在市民大道路口的斑馬線上一路搖搖晃晃,警察遠遠一看就知道不對勁立刻攔查。員警VS.酒駕男子說:「(喝多少)兩罐,(兩罐啤酒)對。」這一吹酒測值0.68大大超標,酒駕被逮個正著男子也無從狡辯,這才終於說出實話。員警VS.酒駕男子說:「0.68欸你不只喝2罐,沒有我是最後要走的時候被罐、2罐。」坦承跟朋友聚會狂歡,喝了威士忌琴通尼下肚,男子不但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逮捕,電動車也遭警方當場扣押。
喝酒不上路的口號不停宣導,就算是騎滑板車同樣違規,很多民眾還是搞不清楚相關規定,時常因此不小心觸了法。律師劉韋廷說:「電動滑板車如果時速是在25公里以下,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的規定,是屬於慢車的一種,一樣是不能夠酒駕的,如果酒駕的話依照第73條的規定,是可以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的罰鍰的。」
不只罰錢,觸犯公共危險罪,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民眾可別以為電動滑板車跟腳踏車,喝酒後可以當作代步工具,千萬別貪圖一時方便,還是乖乖叫車找代駕,避免車禍意外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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