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烈安 林品鑫 吳建宏 報導 / 雲林縣
擔任議長的隨扈,利用警務人員職務之便,栽贓鄰居藏毒!雲林議長的一名黃姓隨扈,去年因為狗的問題和鄰居發生衝突,黃姓隨扈將對方打傷,當時被記過處分,但疑似心存不滿,利用曾經在偵查隊任職的經驗,在鄰居涉入毒品案遭調查時,將兩包毒品丟入鄰居的貨車車斗,想栽贓嫁禍,但因為整件事情太過巧合,引起其他辦案員警懷疑,調出監視器,才發現毒品竟然是他放的。
被打鄰居朋友說:「打他,都不放過他。」闖入鄰居家中,將對方打傷,這個人是雲林縣議長的黃姓隨扈,1年前,因為狗的問題對鄰居動手,後來被記了申誡,因此心生不滿,利用職務之便,栽贓對方藏毒,事情的起源是,鄰居涉入毒品案,被偵查隊調查,黃姓隨扈因為曾經也擔任偵查佐,但離隊後並沒有退出LINE群組,所以也掌握了偵查動態,於是,伺機將兩包準備好的毒品,丟入鄰居貨車車斗,通報偵查隊來抓,北港分局副分局長吳柏源說:「同事在執行搜索的過程中,這個發現疑點,重新審視蒐證錄影帶。」
當時前往搜查的偵查隊員,發現奇怪,調出監視器,才看到黃姓隨扈在通報警方之前,就在貨車旁走來走去,雲林地方法院庭長王紹銘說:「同事覺得事有蹊蹺,然後才查獲,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誣告罪,所以量處他有期徒刑2年6月褫奪公權3年。」判決出爐後,黃姓隨扈也在6月20日,辦理停職手續,面對記者他不願意接受訪問,只說現在退休金都沒了,強調一定會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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