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孟翰 孫慧娟 邱顯雄 報導 / 屏東縣
台南殺警案讓廢死議題再受關注!在去年4月,屏東發生震驚社會的擄人命案,55歲黃姓男子多次跟蹤通訊行曾姓女店長,追求不成竟製造假車禍,把人撞倒擄走,棄置空屋,被害人被發現時已身亡,黃姓男子被依殺人及強制猥褻等罪起訴,法院今(25)日宣判,黃姓男子處無期徒刑,遞奪公權終身,家屬聽到判決結果,表示這不是期望的結果。
聽到殘忍殺害妻子的嫌犯逃過死刑,被害人的丈夫語氣裡難掩失望。被害人先生說:「罪證確鑿的情況下,開庭就還要聽嫌犯睜眼說瞎話,說真的對我們家屬來說,真的是真的是很煎熬。」這起命案發生在去年4月8日,在屏東通訊行上班,曾姓女店長下班返家途中,遭多次騷擾自己的黃姓男子製造假車禍撞倒,頭部受傷昏迷,黃姓男子將她擄走,女店長被發現時人已身亡,法院經過1年多審理,判黃姓男子無期徒刑。
屏東地院發言人王以齊說:「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終身,褫奪公權。」被害人先生說:「他在80幾歲又健康情況下假釋,你說他拿著刀在對方沒有注意到的時候犯案,其實都很容易發生。」合議庭認為黃姓被告所犯殺人罪,只處10到15年有期徒刑過輕,另外考量被告已56歲,無期徒刑須執行超過25年才能假釋,等被告能假釋出監已超過80歲,再犯危險性顯著降低,因此判無期徒刑,但這樣的理由逃死,死者家屬難接受,不排除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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