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子翔 劉俊男 報導 / 新北市
去年3月,一名唐姓機車騎士,行經新北市大漢橋下的時候,遇到警方臨檢攔查,他無視警察,加速逃逸,另一名執勤員警為了將他攔下,直接朝機車飛撲過去,結果牙齒斷裂,身體多處擦傷,肇事嫌犯在當天下午,就被警方逮捕歸案,這起逃逸撞警案,經過10個月的審理,依妨害公務罪定案。
身穿藍色外套的騎士,把員警的話當耳邊風,拒絕臨檢還加速逃逸,站在前方的員警為了把他攔下,不顧生命危險,朝機車飛撲,趴在地上一動也不動,痛到說不出話,員警這一撲造成牙齒斷裂身體多處擦傷,一旁的民眾見狀也趕緊下車,協助他送醫治療,而肇事的唐姓男子,被警方逮捕時還不以為意聲稱自己什麼都沒做,更沒有衝撞員警。
警方VS.唐姓嫌犯說:「黑色機車停哪邊,忘記了,哪有可能。」但其實唐姓嫌犯的所作所為早就被監視器,紀錄得一清二楚,這起發生在去年3月間的逃逸撞警案,判決出爐唐姓嫌犯妨害公務罪確定,原本就因為酒駕駕照被吊銷,現在更是罪加一等。遇到警方執行攔檢稽查時,如果為了逃避受罰,而不聽制止直接逃離現場,最高可處3萬元的罰緩,並且吊扣駕照6個月到1年,提醒民眾,不要僥倖行事而因小失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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