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過路口警車未禮讓 警:值勤有閃警示燈

黃佩華 羅大偉 報導  / 台北市

台灣交通的肇事率居高不下,行人事故和非號誌化路口的事故,每年大約有400名行人死亡,被外國媒體報導說是行人地獄,就連警察在值勤的路上,也沒有禮讓準備過馬路的老婦人,在網路上引發批評聲浪。為了洗刷惡名,交通部今(31)日預告修法,汽車和機車,經過行人穿越道,沒有暫停禮讓行人先通過,罰鍰提高到3600元,法規修正預告期一個月,公告期滿就會實施。

下午2點多,台北市的建國南路和新生北路157巷口車水馬龍,老婦人走在人行道上,想要過斑馬線,但計程車和旁邊跟著的機車,似乎無視行人、直接右轉,加上警用大重機,一連三輛車都沒禮讓,老婦人等了6、7秒,才快步走過行人穿越道。影片被PO上網路,標題寫著台灣地獄般的人行道,連波麗士大人都可以無視行人存在。大安交通分隊小隊長馬鉢賀說:「該婦女尚未進入行人穿越道,員警的駕車行為沒有構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的舉發要件。」

大安分局表示,交通分隊員警,剛處理完交通事故準備前往醫院,沿途都有鳴警示燈,強調沒有違法。但外國媒體曾經報導台灣交通是行人地獄,桃園一名老婦人走在斑馬線上,被轉彎未禮讓的貨車,嚇得倒退好幾步還跌倒,被轉發後,一週就超過235萬人次觀看。

台灣行人事故和非號誌化路口事故率高,每年大約400名行人死亡,交通部1月31日預告修法,汽車駕駛經過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通行,小客車的罰款從2000元提高到,最高罰3600元,大型車罰款也從原本2800元,提高到直接最高罰3600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