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翊庭 陳藝緯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去年三月,新北市中和,
員警連開3槍,因為這台賓士轎車,不配合攔檢逃逸途中又擦撞其他車輛,雙方當街展開追逐,直到發現後座乘客中彈,嫌犯才回頭找警察幫忙,員警說:「救護車來了。」
去年三月警方在新北市中和,發現這輛賓士車掛著偽造車牌上前攔查,駕駛卻馬上踩油門加速逃逸,員警連開3槍,其中1發子彈打中副駕駛座後方的鍾姓男子頭部,送醫不治,如今檢方依照過失致死罪,將開槍的張姓員警起訴,死者母親說:「等不到員警的一句道歉,(當時)他可能是帶著憤怒吧,我想人在憤怒當中一定會做出一些,比較不理智的行為吧,我希望法官做出一個很公正的判決吧。」
死者母親想起這一年來的煎熬,語氣中只有無奈和痛心,希望法官能還兒子公道,但警方當時曾表示,本案依照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使用警械於法有據,當下是為了阻止拒檢汽車持續逃跑,避免波及無辜路人,但檢方調查認為儘管駕駛拒檢逃跑,對員警和路人並無衝撞攻擊,執行逮捕應斟酌使用較不致危及人命的方式,當下貿然從後方朝擋風玻璃處開槍,未顧及後方乘客生命安全,違反比例原則因此依法起訴。
退休刑警高仁和說:「(過去案例)這不敢開槍那個,導致一個小女孩被撞死,那敢開槍的說打他的腿還不行,要閃過動脈才行,檢察官起訴但是不一定會判刑啦,警察不會對一個無緣無故的老百姓,你在馬路上就對你開槍的啦。」對此中和分局則表示,將啟動因公涉訟機制,全力協助同仁司法訴訟,警匪追逐開槍釀死,結果如何也只能靜待法官判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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