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索賄又性招待 台南前經發局長陳凱凌延押3個月

綜合報導  / 台南市

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在任內向營建工程業者宣稱,可利用職權要求得標廠商,將部分工程轉包,過程中頻頻以財務困難為由,伸手要錢,前前後後共獲取現金180萬元,酒店、性交易等費用超過14萬元;另外陳凱凌也在買屋時,和建商、代銷公司聯手,誤導不知情銀行,讓他們核准並超貸,從中詐取財物,南檢偵查終結,依貪污、洗錢等5大罪名將他起訴,而台南地院,以他疑有畏罪逃亡可能,自今(20)日起收押3個月!

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去年被爆出涉嫌收賄、接受性招待等不正當利益,經過一連串搜索、調查後人被收押禁見,而現在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5大罪名起訴陳凱凌,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說:「於今(20)日偵查終結,對於被告陳姓前局長等3人提起公訴,係犯貪污治罪條例另犯洗錢防制法(等)。」當時陳凱凌看準黃姓營建業者,有意參與七股工業區開發計畫工程,預告可用職權協助拿到標案,黃姓業者信以為真,事後陳凱凌以財務困難為由大膽伸手要錢,陸續索討10~50萬元,甚至疫情高峰6度要求酒店招待,其中一次更高達7萬7900元。

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說:「(業者)陸續提供共計180萬元現金,及提供性招待等服務共計14逾萬元。」業者前前後後付了大把鈔票,直到2021年才驚覺開發案居然被標走,他被陳凱凌晃點更當起了冤大頭,而不法手段還不只這樣。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說:「向銀行貸比實際購屋金額還高的貸款,陳姓前局長為了隱匿此不法所得,所以將其中兩百萬元交給不知情友人。」陳凱凌以購屋機會,和建商及代銷公司達成合議,向不知情銀行超貸,核准後詐取將近3百萬元的財物。

而事後經查金流流向,除了買房、性招待之外,一個月還大手筆花13萬的包養費,共有好幾百萬元金流解釋不清。台南市政府發言人田玲瑚說:「(市長)要求各局處首長應引以為戒時時來警惕。」身為市府公眾人物,卻沒做到清正廉潔,還利用職務索賄、喝花酒,現在除了得付相關刑責外,職業生涯也就此斷送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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