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烈安 趙英光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警方21日凌晨4點接獲報案,西屯區一間KTV有燒燙傷案件,員警到場發現是名29歲的孫姓女子遭到另一名陳姓女子夥同2名男性朋友毆打,打人的陳姓女子還用滾燙熱湯潑向孫姓女子臉部。警方調查雙方疑似是有2萬元的債務糾紛,因此將3名嫌犯以傷害罪移送。檢察官複訊後,雖然
2名女子扭打在一起,一名男性走近不是要來勸架,而是和陳姓女子一起動手毆打在地上穿白色衣服的孫姓女子,孫姓女子倒在地上無法動彈,但2人仍然持續毆打。警方接獲報案立刻趕到現場,員警到場時,孫姓女子臉部和雙手紅腫,因為在扭打過程中,陳姓女子還拿起桌上的熱湯對著她的臉潑灑,造成她臉和雙手都被燙傷。林新醫院主任吳旭如說:「被一個這個徒手的這種毆打外傷,以及潑到熱湯臉部四肢燙傷,(會有生命的危險嗎),(在)外科一般病房目前可能不會有。」
事情發生在台中西屯區一家KTV,凌晨4點警方接獲有燒燙傷案件,到場才發現是鬥毆傷人,台中市政派出所所長曾一峯說:「2名女子是朋友關係喔,因為酒酣耳熱造成2萬塊的債務糾紛,而發生的上開打架情事,訊後我們警方依現行犯,將2男1女依照刑法的傷害罪,以及妨害自由罪,移送台中地檢署來偵辦。」為了2萬塊糾紛,不但3人打1人還用滾燙的熱湯潑灑,下手凶狠,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涉及重傷害,但陳姓女子以30萬交保,其他2名男性則是10萬和5萬交保,都沒被羈押。律師李嘉耿說:「羈押在我們刑事訴訟法上的目的,它是在於說要保存證據,就新聞這種畫面來看,它相關的一個監視器畫面,都已經被保存了。」律師認為雖然重傷害的刑責符合羈押要件,現場監視器及相關證據都有明顯保存,加上主嫌和共犯都已經到案,檢察官才依照刑責讓他們交保候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