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中生家產糾紛多 國小曾告阿嬤討房租

吳烈安 蕭鈺燁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賴姓高三學生墜樓案件,家屬心急想釐清案情,法醫高大成也發文,希望民眾提供影像或資料,結果就有人發現,事發地點的低樓層,目前都在出售,認為有心人士想要進出,並不困難,賴母委任律師回應,已經收到許多熱心民眾,甚至當地住戶提供的資料,會一一釐清,而根據過往的判決書也發現,雖然賴姓高中生年紀輕輕就得到5億房產,但過去一家人,因為財產引發官司也不少,甚至賴姓高中生在國小時,就由母親做為代理人,針對房產的租金問題,控告過阿嬤。

位在台中西屯區,一整排共5戶透天厝,市價約1億元,原本全都是賴姓高中生阿公的財產,他在102年6月,將其中2棟轉移給賴姓高中生,2棟給阿嬤,另1棟留給長子,附近住戶VS.記者說:「(阿嬤她是一個人住喔),有一個不知道她媳婦還誰,我不知道(還有一個女的嗎),還有小孩。」

但房子轉移後隔年,當時還在讀國小的賴姓高中生,由母親做為法定代理人,控告阿嬤,因為他們認為其中一棟租客,在房產過戶給賴姓高中生名下後,仍然將租金繳給阿嬤,認為是不當得利,住戶說:「不用問啦我對這個沒興趣。」

租客都避談這個話題,翻閱當年的判決書,民國93年,賴家發生阿公和媳婦的醜聞之後,阿公就跟阿嬤達成協議,將收取租金的權力都交給阿嬤,雖然隔年,阿公就反悔,開始自己收租金,不過,阿嬤在民國102年先對阿公提告,要求返還八年的租金所得,這一場阿嬤勝訴,獲得共1百多萬的租金。

之後,房子過戶給當時還念小學的高中生後,高中生母親認為,阿嬤不應該再收租金對阿嬤提出告訴,但法院根據102年的判決,認定就算房產轉移給高中生,只要出租,租金收取人就是阿嬤,所以判賴姓高中生和母親敗訴。

記者說:「阿嬤有人在家嗎。」來到阿嬤的住處,對方沒有應門,賴家擁有大筆房產,但龐大的利益讓一家人連年互相提告,高中生從國小開始,就看著家人為利益而衝突不斷,直到現在,甚至發生墜樓命案。法醫高大成在臉書上發文,呼籲民眾,提供資料或相關影像畫面,有人發現,高中生墜樓地點,比較低的樓層幾乎都在出售,高大成認為檢方一定要到,這些出售中的房間陽台好好搜查,法醫高大成說:「不應該有他的足跡在低樓層的地方,如果有的話,就吻合低樓層墜樓的現象,(出售)誰都可以進出,他有可能把這個人,從樓梯間把他帶到低樓層。」

高中生母親的委任律師回應,的確收到許多熱心民眾,甚至是當地住戶的資料和照片,目前也在仔細一一釐清,希望讓案件有重大進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