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南市
2020年,台南長榮大學發生震驚全國的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梁姓凶嫌涉嫌殺害鍾姓女大生,一、二審都判處死刑,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死的事實與理由矛盾,今(14)日將涉犯強制性交殺人罪部分撤銷發回更審,讓死者媽媽,相當不能接受。
死者媽媽說:「你們要求的東西辯護律師要求的,都一一去鑑定了,為什麼還是這樣的結果,然後這個是由我們不知道的情況下,我們律師也沒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忽然間這麼被撤銷,為什麼可以這樣,到底是不是你們司法有黑箱作業還是什麼,我不明白真的不明白,這個公平嗎。」
最高法院指出,針對梁姓凶嫌計畫性犯罪部分是否包括殺人,全案是否都屬於有計畫性的認定及量刑,二審有調查職責未盡的違法;另外,二審認為凶嫌無可教化性,但就降低再犯風險可能性的判斷部分、有矛盾及調查不足,因此撤銷強制性交殺人罪部分,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至於凶嫌涉犯遺棄屍體、強制性交未遂罪部分,二審各判處有期徒刑2年及2年10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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