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闖紅燈行人」被追撞 警:應自行把人攔下

林佳瑩 侯正倫 報導  / 新北市

不讓行人最高恐怕會被開罰6千元,但是如果行人違規在先還要讓嗎?新北市新莊有一名駕駛遇到一名女子闖紅燈,當時急煞禮讓卻被後車追撞,而女子就這麼走掉了。報警後警方還回,當下你應該攔下行人才比較好追查,讓駕駛超傻眼。

路口左轉燈亮起,駕駛起步要左轉,但斑馬線上一名女子闖紅燈過馬路,駕駛見狀第一時間趕緊煞車禮讓卻被後車追撞,被撞後駕駛趕緊下車查看,而這名闖紅燈的女子,就像是沒她的事一樣,快步走進捷運站裡。事後駕駛報警,警方卻跟他說,當下應該要先攔下這名女子,因為行人肇事很難追查,讓駕駛傻眼。民眾說:「警方那邊的說法我沒辦法這樣接受,應該先處理當下車禍會比較實際,因為我不可能車子放著然後去追路人,因為會影響交通。」民眾說:「人在車上然後也要顧後面的路況很難吧。」駕駛人遇到闖紅燈民眾,禮讓了卻被後車追撞,當下沒先攔下違規行人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而行人這種行為也讓民眾痛批是在濫用帝王條款,民眾說:「改成這樣其實滿多路人會覺得自己是最大的,尤其是一些婆婆媽媽也是有時候就會闖紅燈。」新北市警新莊分局丹鳳派出所副所長尤鈺霖說:「本案行人與交通事故因果關係,已積極調閱監視器查訪行人的身分。」警方說這名行人闖紅燈會調閱監視器追查身分,將會對她開罰500元;而追撞的車輛沒有注意車前狀況,保持安全距離,肇責較大。不過行人過馬路雖然有法規保護,但還是不要違規避免造成他人車禍。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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