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雅心 簡鈺霖 報導 / 高雄市
高雄市一名重機騎士被警方攔查,員警認定他的重機車牌懸掛方式沒有符合規範,從後方無法清楚辨識,要舉發開單。不過騎士表示他並沒有為了要規避罰單而翹牌,認為自己合法,因此拒簽紅單;警方則認定他的重機車牌角度明顯與規定正面懸掛不符,如果民眾有疑義,可向監理單位來申訴。
員警VS.騎士說:「車牌你自己改的是不是,可是他那個合法啊,我該有的都有啊,我有這個然後也有那個,這樣是要攔什麼。」員警巡邏發現一名騎士重機車號牌懸掛方式明顯與其他車輛不同,上前攔查,不過騎士認為自己沒有違法,員警VS.騎士說:「測速罰單是收得到的,你確定你每一張都有收到嗎,對啊那沒收到的怎麼辦。」強調自己沒有要規避罰單而改裝翹牌,但警方認定車牌從後方無法清楚辨識,員警VS.騎士說:「行進中你看不到我的車牌嗎,所以我跟你講,我們在後面就是認為說,你這樣子的車牌這樣看,從後方沒有辦法明顯辨別。」
員警不斷解釋將他攔下的理由,騎士則自認沒有違規,拒簽紅單,員警VS.騎士說:「來你要簽嗎你不簽也沒關係,我不簽好OK。」男子不簽紅單,但警方還是依法舉發。根據法規,車牌應該掛在原有固定的位置上,不得裝設於旋轉架上或刻意向上翹,而牌照正面如果任意傾斜改變角度導致數字、文字不容易辨別時,就算未依指定位置懸掛。高雄市警仁武分局大華派出所副所長林丕弘說:「該車牌角度明顯與規定正面懸掛不符,可處所有人新台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監理單位也提醒,如果民眾遇到類似情況,不服裁罰可以提出證據,證明原廠的牌照角度跟自己車輛的角度是一樣的符合規範來進行申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