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行經萬華區中華路1段、開封街2段交叉路口時,不顧紅燈亮起,直接穿越馬路,騎士劉姓男子當下超速,閃避不及撞上,送醫發現全身多處骨折。事後,騎士劉男對闖紅燈的李男提告,並求償53萬8千多元,法院的判決結果出爐。
據判決書記載,行人李男2021年3月4日在萬華區中華路1段、開封街2段交叉路口時,無視紅燈號誌,貿然穿越馬路,導致騎士劉男閃避不及,高速撞上,連人帶車慘摔在地;劉男送醫後,經診斷有頭部外傷併蜘蛛膜下腔出血與硬腦膜下出血、顏面骨骨折、右鎖骨骨折、左肩胛骨骨折等傷害,決定在刑事部分提告李男過失傷害罪,並在民事部分求償53萬8千多元。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李男不依號誌指示穿越道路是肇事主因,但劉男騎車也超速,雙方應各負一半的責任,將劉男的求償金額折半,判處李男賠償26萬9千元。
刑事部分,臺北地方法院去(2022)年8月已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李男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定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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